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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壶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4.同意提名秦东、郭平则、郭敏、庞建军、赵宾方、张志兵、张宏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荣光、李蕊爱、孙水泉、李端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制定的,
制定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津贴方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蒋荣光              李永清             李蕊爱           孙水泉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