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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壶化股份: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监高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保证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监高赵宾方、
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 5 人拟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3,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18%,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
                                        占公司总   持有无限售流   持有限售流通
姓 名         职 务      露日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   通股数量(股) 股数量(股)
                           (股)

赵宾方        董事         210,000      0.1050%      52,500         157,500

          董事、副总经
张志兵                     210,000      0.1050%      52,500         157,500
               理

          董事、副总经
 张宏                      200,000      0.1000%      42,500         157,500
               理

杨孝林     监事会主席      90,000       0.0450%      22,500         67,500

段林庆        监事         54,100       0.0271%      13,525         40,5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                               减持       减持      减持
 姓 名   数量(股)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价格      原因
                      股本比例                               方式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公司首次公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赵宾方    52,500                 开发行前所
                      0.0263%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持股份
                                              的 6 个月内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公司首次公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张志兵    52,500                 开发行前所
                      0.0263%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持股份
                                              的 6 个月内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公司首次公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张宏     42,500      0.0213%    开发行前所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持股份
                                              的 6 个月内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公司首次公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杨孝林    22,500      0.0113%    开发行前所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持股份
                                              的 6 个月内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公司首次公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开发行前所
段林庆    13,525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0.0068%    持股份、二
                                              的 6 个月内
                                 级市场购买

                                 股份



    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和减持意
向的承诺,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所作承诺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严格遵守上
述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规定,未出
现违反上述承诺、相关意向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股东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3、上述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披露信息。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