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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壶化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宏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董
监高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77)。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孝林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78)。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志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披露《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79)。截至公告披露日,赵宾方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段林庆减持
数量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张宏《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本
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2 年 11
 张    宏                                   20.94         20,000     0.0100
                 交易        月3日
                合   计         -           20.94         20,000      0.0100

      张宏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
格为 20.94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      0.1000       180,000      0.0900

               其中:
 张    宏                      42,500       0.0213       45,000       0.022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500      0.0788       135,000      0.0675


      注:

      1)表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因本减持计划减持区间跨年度(2022 年 10 月-2023 年 4 月),根据相关
规定: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计算其本年
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
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所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部
分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和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较 2022 年度有变动。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减持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4、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披露信息。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