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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壶化股份: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端生2023-04-2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原则,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李端生           3          3              0          0          1

    2022 年,本人审阅了相关资料,从专业角度与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
务代表等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
的判断,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 9 月 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任命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任命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23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
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设立
新专户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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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
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提交的
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募集资金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度,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通过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和询问,在
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议上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2、持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
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六、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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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事项。

    2022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
展前景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经营情况及公司规范运
作等方面的汇报,详细了解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并交换了意见。本人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
人员给予了高度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加强与董监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促使公司更加
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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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端生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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