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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壶化股份: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水泉2023-04-2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孙水泉         7           7             0          0          3

    2022 年,本人审阅了相关资料,从专业角度与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
务代表等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
的判断,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置办公楼的议案》,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置办公楼的议案》发表了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
议案》。

    2022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2022 年 9 月 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任命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任命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23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
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设立
新专户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
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命高管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聘任人员均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2
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事项。

    2022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
展前景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经营情况及公司规范运
作等方面的汇报,详细了解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并交换了意见。本人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
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
人员给予了高度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加强与董监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促使公司更加
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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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水泉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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