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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普检测: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0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
副总经理宋霞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

    近日,公司收到宋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宋霞女士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减持
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截至减持预披露   本次减持后(截至本公告
 股东                        公告日)持有股份             日)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姓名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919,159       1.1489%     919,159       1.1489%
        其中:
 宋霞                        229,790       0.2872%     229,790       0.287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9,369       0.8617%     689,369       0.8617%


    注 1:宋霞女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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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
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
制和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持有公司股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股份锁定
票的高级管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承诺
理人员宋霞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霞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宋霞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宋霞女士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宋霞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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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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