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民琪)2023-04-2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民琪)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
议,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谨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
行情况,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建
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本人能够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
关注检测行业宏观形势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为公司经营稳健增
长积极献策。同时,坚持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谨慎行
使独立董事权利,依法依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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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在认真、充分了解议案基础上,
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7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其中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 6 次,现场出席 1 次),委托出席次
数为 0,缺席次数为 0。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均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 1: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唐民琪 7 7 0 0 否
表 2:2022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唐民琪 4 4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8 次(其中财务
与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提名
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次数 7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委托出席次
数为 0,缺席次数为 0。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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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唐民琪 7 7 0 0 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财务与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履行委员
职责,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
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和积极建议。
(三)行使表决权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对
2022 年度应由本人出席的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四)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
守独立董事职业操守和道德,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各项权利及
义务,对公司利润分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续聘审计机构及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金管理等重大事项进
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并就上述重大事项发表了 12 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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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和 2 项事前认可意见,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权责,为公司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为公司加强法人治理及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
积极作用。发表独立意见情况详见下表:
表 4: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时间及事项 独立意见
1.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8 日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5.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
异的核查说明和专项意见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聘任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第
2.关于《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告》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事项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18 日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独立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事项
2022 年 11 月 10 日
1.关于提名曹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项的独立意见
六次会议审议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详见下表:
表 5:2022 年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发表时间及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4 月 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次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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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8 月 18 日第二
1.关于《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聘任 2022 年度内部控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议审议事项
2022 年未有提出异议事项。
(五)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2022 年,本
人积极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与调研,此外,多次以远程会议等方式,
与公司进行线上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包括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等进行现场调研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掌握现场信息。
其一是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本人以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
(召集人)身份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财务
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执行、相关关键审计事项进行详细询问
和充分沟通,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相互配合工作关系,监督外部
审计机构做好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发现的风险事件及风险预警情形,
及时召集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上报董事会。
其二是在公司现场走访和实地调研过程中,本人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层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日常运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交流,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相
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规范运行及募投
项目等情况的汇报,重点问询了公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等相关情况,及时获悉各项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积极专业建议。
其三是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能够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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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
展,重点关注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积极建议。
(六)自身提高履职能力情况
为了勤勉尽责地做好独立董事工作,本人注意跟踪学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其它相关文件。2022 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一系列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等一系列文件,本人注意及时学习新政策、制度、指引方面的相
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补充新专业知识,结合上市公司监管实践活动,
勤勉履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工作中,公司能够认真做好专业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及现
场专项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时传递会议文件材料,及时定期汇报
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良好工作条件,对本人 2022
年度的工作给予大量帮助、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
行的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内审、综合管理、证券事
务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均与本人保持着有效的沟通渠道,能够及时
提供公司经营信息,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和调研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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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
实勤勉履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尽力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合法权益。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严格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时,亦
将保持与时俱进学习能力,就独立董事如何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
新工作方面,做深入思考与积极实践,继续增加在公司工作、交流学
习的时间,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内控运营有效性,在
公司经营发展与风险防范适配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委员会提供专业建议,协助发挥科学决策力,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可持续发展。
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受到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大力帮助、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对此本人表示
衷心地感谢!
独立董事:唐民琪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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