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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若羽臣: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3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
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公司续聘
财务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20 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发生金额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拟进行的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卞   静               孙海法                    柳建华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