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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若羽臣: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
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任
何形式的对前述单位或个人累计和当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任何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规定了对
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担保期间的管理控制等,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
况。

       二、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和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先已将对参股公司盛可(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可
信息”)定向减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认真审
阅了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对参股公司盛可信
息进行定向减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收益率,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卞   静、孙海法、柳建华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