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拟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定价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将上述议 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工作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 认为:公司购买实际控制人王玉先生的房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该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为缮、黄添顺、张春艳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