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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若羽臣: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建华)2022-04-2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柳建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 2021 年

工作中,本人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

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姓名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数       次数     决方式参 次数              两次未出
                             加次数                     席会议
柳建华         6        6        0        0        0        否

       (二)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2021 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1 年 5 月 16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1 年 8 月 24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 年 2 月 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5)关于《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1 年 5 月 1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2)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5、2021 年 9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

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充分

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1 年

度,本人对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异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情况、制度建设、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产品研发、

新业务拓展、财务状况以及募投项目进展等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建

言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加强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现代企

业制度和法人治理体系,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健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加深对相关法律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认识

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严谨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柳建华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