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若羽臣: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若羽臣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言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志强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是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 月 12 日
                                                             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信息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披露、内幕交易监管等方面
                                                             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无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 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1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黄钦采取出具警
                           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 号)。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在保荐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
                           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 未主动就对
                           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2.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6 号),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限公司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以及存在对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违反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情况
                           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1 年 12 月 24 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
                           王晟、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1]61 号),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荐某公司申请在
                           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
                           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
                           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
                           科创属性,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就前述监管措施,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完成了相关整改。
         报告事项               说明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言                      任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