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春艳、朱为缮、黄添顺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