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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若羽臣: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4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1 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上午
11:00 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由
监事会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
有效,《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法、
合规,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
极性,有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
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从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经对拟首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
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
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
情况的说明。

    三、   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