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5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2 年 6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7 日上午 11:00
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
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
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内部 OA 系
统对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为期 10 天的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激励
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