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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若羽臣: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2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

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为满足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

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开展于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下简称“期限内”),该额度在2023年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4、特别风险提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风险有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不超过5,000万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有
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包
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利
率及货币掉期等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及必要性:公司合作品牌中国际品牌较多,对国际品牌方或其
在国外代理商的采购占比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外经营与外汇业务规模日益扩
大,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也涉及大量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影响,汇率和
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
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金融
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或等值人民币),以上额度的使用
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
权及期权组合产品、利率及货币掉期、即期外汇买卖、简单期权,主要以远期结
售汇和利率及货币掉期为主;拟投资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或等值人民币),利用金融
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
期权组合产品、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利率及货币掉期等相关业务,同时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
度在年度交易计划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
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
超过了授权有效期限,则该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公
司将在实际发生业务时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在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
用于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
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
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套期保值类业务,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
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
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
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
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有效期基本在一年以内
(含),但是存在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
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
审批及操作,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带来操作风险;同时如交易合同条款的
不明确,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可能面
临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方均为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
且信用良好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交易对手方履约风险较低。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1、完善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
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同时加强操作人员的制度学习,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
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由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
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
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模式、
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3、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资信情况
良好、长期合作的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
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风险预案: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
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建立风险评估监控机制,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
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
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
    5、例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6、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实际的业务为背景,充分利用外汇衍生
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
对公司的影响。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衍生品投资
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
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
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拟开展的
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
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
公司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
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
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
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万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或等值人民币)范
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五)《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