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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久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
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日久光电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名陈超先生、吕敬波先生、赵蕊女士、徐一佳女士、王志坚先生、于洋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1。
                                       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名任永平先生、张雅先生、孔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 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说明:

    1)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
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投资总额不超过 3 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
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7)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本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
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和协议;
      4、独立董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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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4
    1、陈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初中学历。200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永康市超帅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杭州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日久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昆山日久新能
源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陈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陈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735,444 股,持股比例 15.56%,员
工持股平台之昆山兴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 5.99%。与持股 5%以
上股东陈晓俐为兄妹关系,为一致行动个人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现任和拟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超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吕敬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信泰光学(深圳)有限公司开发部主任,2006 年 10 至 2012
年 11 月任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总监,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
司前身昆山日久新能源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日久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工程师。

    吕敬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吕敬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60,593 股,持股比例 2.37%,员
工持股平台之昆山兴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 1.44%。与本公司或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5
存在关联关系。吕敬波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3、赵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大专学历。1983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阜新市轻工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科长,2003 年 11 至 2006 年 6 月
任新华电子零件(昆山)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6 年 8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瑞鼎机电科
技(昆山)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昆山日久新能
源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董事。

    赵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赵蕊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昆山兴日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 6.06%。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蕊女士不属
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的被执行人。

    4、徐一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中专学历。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牧田(中国)有限公司研发部翻译,2010 年 11 至 2012 年 12
月任欧南芭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昆山日
久新能源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徐一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徐一佳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昆山兴日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 3.75%。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一佳女士

                                        6
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5、王志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硕士学历。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研究院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研究室主任、高级工程师,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司前身昆山日久新能源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
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志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坚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之昆山兴日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出资比例为 12.62%。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坚先生
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6、于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硕士学历。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齐鲁中泰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于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于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的
齐鲁中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股东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的普通合伙人。于洋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7
附件2:


          8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任永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5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江苏大学教授、副处长,2003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上
海大学教授、副院长,2014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大学教授。

    任永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任永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永平
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张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太仓市监察局纪检监察室科员,
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会港政局科员,2010 年 4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江苏金太律师
事务所律师,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 8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市浩天信
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张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张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雅先生
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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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孔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7 年
5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汤臣集团嘉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2000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三固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博
维康迅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麦迪斯顿(北京)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8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兼董秘,2013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秘兼副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
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孔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孔烽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烽先生
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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