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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久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02-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日久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日久光电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8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266,667 股,发行价格 6.57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652,002.1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912,088.6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3,739,913.5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230Z021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金投入金额


                                         1
                                                                             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金投入金额
        年产 500 万平米 ITO 导电   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45,292.00     45,292.00
        膜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00.00      4,500.00
              合计                                               49,792.00     49,792.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决定是
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
致,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项目的总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
决,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日久”)是“年产 500 万平米
ITO 导电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两个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最新阶段项目
实施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向浙江日久增资的方式,补充其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出
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首发募集资金。

       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30,00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浙江日久增资 40,000.00 万元,其中 20,00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20,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日久注册资本将由 30,0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增资后,浙江日久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424MA2BAMKP7U
代码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银滩路 189 号
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银滩路 1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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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陈超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高性能膜材料、电子产品、光电产品及配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29 日
股本结构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2020.9.30    2019 年/2019.12.31
资产总额                                            41792.69                 34745.84
负债总额                                            13681.27                 12683.59
净资产                                              28111.42                 22062.25
营业收入                                             9203.59                   379.85
净利润                                                 49.17                 -1897.90
       注:2020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浙江日久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投资项目实施前,尽管公司已经就相关业务后续经营状况进行了审慎测算并判
断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宏观经济运行及行业市场环境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完成时间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
日久将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相关专户监管协议,严格遵守监管协议内容,对本
次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日久进行增资,并用于“年产 500 万平米 ITO 导电膜建设项目”和“研发
中心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
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40,000.00 万元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日久进行增资,并用于“年产 500 万平米 ITO 导电膜建设项目”和“研发
中心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4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增资事宜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
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中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事项。

    (以下无正文)




                                    5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 程                         王建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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