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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久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4-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中小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江苏日久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日久光电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采取
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内部
审计报告等;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沟通等方式,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范围

                                    1
    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包括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部门。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
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下属所有部门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
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
包括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
力资源、信息与沟通、资金活动、募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点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公司更正已公
布的财务报告;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④董事会及其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缺失或监督无效。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
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小于 4%,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4%,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
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小于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2%但小于 4%则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4%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
    定性标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
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
情形。按照缺陷发生的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
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小于 4%,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4%,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
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小于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2%但小于 4%则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4%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规范、
有序的经营运作。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立严格满足《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监
管要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交易事项,公
司资本变动、任免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
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职责清晰,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范
围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并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证券部承担公司董事
会事务。作为董事会日常服务、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承担公司董事会、董


                                     3
事长安排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股东股权事务管理、资本
运作、投资分析等工作任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职责清晰,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
对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运作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就
公司重要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对公司选举董事、高管
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意见,有
效保证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公司经理层有充分的经营管理权,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同时,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一向能够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2、组织架构
    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公司设立了包括管理部、销售部、资
材部、制造部、品质部、研发部、财务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并制订了部门职
责及相应的岗位职责,明确责任,相互制衡。
    3、人力资源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人才战略作为公司发展的重点,坚持高
素质的人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直接体现,公司建立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内容涵盖人员招聘及退出、培训管理、工资薪酬与绩效考核
等方面。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职工的培训工作,在加强员工专业技能的基础上,不
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以企业自我培训、外聘讲师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员工提
高素质能力,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
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
    4、信息与沟通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


                                     4
露义务,公开、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为加强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有效沟通,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公司通
过设置投资者专线、及时回复互动易提问等方式,为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
提供了便捷。公司内部信息沟通以召开会议、下发签呈和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
进行沟通,对信息传递规定相应的路径。
    5、资金活动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按照请款、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严格执行。公司
强化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并配备专人管理,设置登记簿进行记录。公司
加强印鉴管理,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分别由不同的专人保管,禁止
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合理、效率、安全。
    6、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报
告期内,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产业政
策风险、资金风险、投资风险、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上述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
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使用,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
资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7、销售与收款
    公司对销售岗位设置与分工、产品报价、销售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销售与收
款管理、应收账款对账、核销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财务部对货款回收情况进行
监控,定期向销售部提供应收账款明细表,由销售部负责催收货款,并将销售货
款回收情况与销售人员业绩考核相联系。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与收款的控制方
面没有重大漏洞。
    8、对外投资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5
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均按照《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中的规定,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除购买银行定期存款和低风险银行理财外,未进行证券投资、风
险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事项。
    9、对外担保
    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对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
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以及持续风险控制等作了
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或者
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报告期
内公司未对合并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10、关联交易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
确关联交易及关联人,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的要求,保证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11、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较为
完善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
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
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
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
记录职能分开。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在保证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的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和关注与公司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优化和提
升,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1)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使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
围、竞争状态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提高内部


                                     6
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加大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提升风险的应对和管控能力,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并配备与业务发展匹配的内审专业人
员,使其能对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进行更有效的监督。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日久光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日
久光电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
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翟   程                     王建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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