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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久光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3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现对公
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7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3%。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
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2、经核查,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21年6月30日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任永平、孔烽 、张雅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