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日久光电: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120,412,99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319%。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
88,592,44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224%;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20,55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95%。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20,55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60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9%;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00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814,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2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1,814,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2%;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15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814,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

    回避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超持有表决权股份 43,735,444 股、陈晓俐持有表决
权股份 30,196,407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昆山兴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
股份 8,000,000 股,公司股东兼副总经理吕敬波持有表决权股份 6,660,593 股,上述
人员均回避表决。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814,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

    (八)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814,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

    (九)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4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0,406,6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4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立、王飞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6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