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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进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0-12-1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3162 号”文核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思
进智能”)2,01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作为思进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认为思进智能申请其股票上
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除非文中另
有所指,本上市保荐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jin Intelligent Forming Machiner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李忠明
注册资本              6,029 万元(发行前)、8,039 万元(发行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0 年 6 月 1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宁波高新区江南路 1832 号
                      冷成形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压铸设备及配件
                      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机械配件的加工及销售;自营或代
经营范围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1
    发行人是由宁波思进机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
行人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账面
净资产 96,553,078.49 元折为股本 4,98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
部分 46,753,078.49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2 年 6 月 1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2〕
19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6 月 18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全体发起人
所拥有的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思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96,553,078.49 元,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 4,980
万元,净资产与股本的差额 46,753,078.49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2 年 6 月 27 日,
发行人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215000001941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4,980 万元。


    (三)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是一家致力于提升我国冷成形装备技术水平、推动冷成形工艺发展进步、实现紧
固件及异形零件产业升级的高新技术企业。
    冷成形装备为公司的主导产品,行业内也常简称为“冷镦机”、“冷镦成形装
备”、“冷成形机”等,是塑性成形工艺生产紧固件、异形零件的主要工作母机。
发行人为国内机械基础件行业提供了多种型号的多工位中、高端冷成形装备,部
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其产品技术性能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部
分技术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发行人多工位冷成形装备产销量在国内位
居行业前列。2020 年 1 月,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发行人在多工位自动冷
镦机领域为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公司秉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凭借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丰富的技术实践
经验,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掌握了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系列核
心技术,并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主要供应商。

    (四)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33,216.40         31,826.95      33,773.69       30,027.46

非流动资产               21,149.76         19,012.91      14,761.21       14,324.66

资产总计                 54,366.16         50,839.86      48,534.89       44,352.11

流动负债                 11,052.20          9,733.91      13,741.74       13,014.01

非流动负债                1,930.72          1,984.69         710.15         686.57

负债总计                 12,982.92         11,718.60      14,451.89       13,700.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1,383.24         39,121.26      34,083.00       30,651.53
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41,383.24         39,121.26      34,083.00       30,651.5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7,138.25       32,632.65         32,868.71       29,728.55

营业利润                  6,166.79         9,622.22        9,151.31        6,172.49

利润总额                  6,093.37         9,576.44        9,242.16        6,120.63

净利润                    5,131.56         8,062.95        7,651.77        5,134.41
归属于母公司所
                          5,131.56         8,062.95        7,651.77        5,134.41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
                          3,945.19         7,461.15        6,914.89        5,521.65
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425.34         4,242.90        6,530.69        6,175.25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524.23         -3,962.48       -1,218.82        -924.05
金流量净额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869.59          -4,291.38          -4,230.35              443.21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51.68           -3,891.62            1,485.52            5,524.40
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流动比率(倍)                                  3.01            3.27             2.46         2.31

速动比率(倍)                                  1.73            1.75             1.36         1.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1.22          20.88             27.39        27.05

资产负债率(合并)(%)                        23.88          23.05             29.78        30.8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99            7.61             6.85         5.40

存货周转率(次)                                1.45            1.29             1.47         1.64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871.40           925.22       110.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803.12         10,945.53     10,421.47        7,483.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73            0.70             1.08         1.0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6           -0.65             0.25         0.9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86            6.49             5.65         5.08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
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0.10            0.05             0.10         0.19
比例(%)
    注:以上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为合并报表口径。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均已年化。


     5、财务报告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1、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7-9 月和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 年
7-9 月和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
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9974 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
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思进智能公司 2020 年第 3 季

                                           4
     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思
     进智能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
     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后财务报表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已对公司 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
     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20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阅,同比 2019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相关财务数
     据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数据选取口径与同比财务数据保持一
     致,其数据真实合理,与 2020 年 1-9 月的数据可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57,102.02                    50,839.86              12.32%
     负债总计                             13,377.12                    11,718.60              14.15%
     股东权益合计                         43,724.89                    39,121.26              11.7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7-9 月 2019 年 7-9 月        变动幅度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515.73         7,014.54         49.91%        27,653.97     23,121.24    19.60%
营业利润                    2,803.06         1,715.61         63.39%         8,969.85      6,493.81    38.13%
利润总额                    2,795.83         1,697.48         64.71%         8,889.20      6,468.26    37.43%
净利润                      2,341.65         1,419.42         64.97%         7,473.22      5,437.23    37.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341.65         1,419.42         64.97%         7,473.22      5,437.23    37.45%


                                                        5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2,260.28        1,436.13       57.39%         6,205.47            4,889.52       26.91%
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 目                               变动幅度                                    变动幅度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792.13      547.94    409.57%         7,217.47      2,564.03      181.49%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514.97       59.66   -2639.42%    -4,039.20         -1,603.56     151.89%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297.83    -100.00%    -2,869.59         -4,221.38      -32.02%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839.27             36.35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724.34            631.50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4.44              4.80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06             -25.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9.25             99.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1,267.74               547.72

            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653.97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增长
     19.60%;公司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473.22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增长 37.45%;公司 2020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6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205.47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增长 26.91%。公司 2020
年 1-9 月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的情形下,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仍有一定
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抓住我国特高压、5G 基站、
轨道交通建设等领域大力发展的机遇,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销售订单
较为充足。2020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217.47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增加 4,653.43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增长,相应“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公司 2020 年 1-9 月以票据背书支付货
款较多,相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结合公司的在手订单、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等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
业收入区间为 37,000.00 万元至 39,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13.38%至 19.51%;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区间为 9,200.00 万元至 10,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14.10%
至 24.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8,000.00 万
元至 8,800.00 万元,同比增长 7.22%至 17.94%。(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系公
司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产业政策、
进出口业务、税收政策、行业周期及市场环境、业务模式、竞争趋势、主要原材
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重大诉讼或仲
裁、主要客户群体和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未发生重
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也未发生
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029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2,01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039 万股。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一)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2,01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的 25.00%
每股发行价格                     21.34 元/股
发行市盈率                       22.99 倍(按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93 元/股
                                 6.86 元/股(按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9.86 元/股(按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16 倍(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
发行方式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
                                 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
                                 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42,893.4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7,898.2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各项费用均为不含
                                 4,995.13 万元
增值税金额)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2,905.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98.11 万元
律师费用                         377.36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485.85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       28.81 万元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忠明、李梦思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8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
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除上述承诺内容外,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的李忠明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忠明、李梦思控制的股东创达投资、国俊贸易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
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
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人其他股东富博睿祺、田宽投资、银泰睿祺、刘晓妹、杨和荣、心
大投资、嘉诚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9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
规定时,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4、通过田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谢武一、刘永华、周慧君、李丕国、姜菊芳)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10
    5、通过田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汪耀平、
徐家峰)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
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发行人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公开发行;

    2、发行人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 8,039 万元,不少于 5,000 万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为 2,010 万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5.00%,
不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25%;

    4、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

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1
       1、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融
资;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在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12
    (二)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
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
(一)持续督导事项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意识,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
人资源的制度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 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 与发行人签订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与约束体系。
                                              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
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        避免,督导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
意见                                          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
                                              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
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        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
交的其他文件                                  要求和规定。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
                                              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
并发表意见
                                        有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
                                              严格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
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道。
                                              发行人协调相关当事人配合保荐机构的保荐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
                                              工作,并督促其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
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助保荐机构做好保荐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联系人:束学岭、王晨
    电话:0551-62207999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 10 楼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条件,国元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14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束学岭             王   晨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俞仕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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