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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进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2-1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进
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思进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思进智能
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2 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00,000 股;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20〕121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0,29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0,390,000 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80,390,000 股
增加至 112,546,000 股。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12,546,000 股
增加至 163,191,7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63,191,7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为 91,688,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8%;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71,502,9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涉及 1 名
限售股股东,本次拟解除限售股共计 6,054,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富博睿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履行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目
            关于股份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      前,承
            锁定的承
                       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诺已履
            诺
                       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      行
                       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相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宁 波富博
                           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
睿 祺创业
                       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届时所持发行人股
投 资中心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注 1];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 有限合
                       个月内,累计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发
伙)
                       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
                       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
            关于持股   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参考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截至目
            意向及减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      前,承
            持意向的   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诺正常
            承诺       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      履行中
                       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若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合伙企业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合伙企业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
                                                                               履行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情况
                       发行人。如果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首发上市,富博睿祺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数 8,946,960
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转增 4 股,富博睿祺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由 8,946,960 股变更为 12,525,744 股。根
据富博睿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发行
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股份数量为
8,350,496 股),该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尚余三分之一(股
份数量为 4,175,248 股)未解除限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转增 4.50 股,富博睿祺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由 4,175,248 股相应变更为 6,054,110 股。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
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
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054,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例        流通数量         股数量
        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
 1                               6,054,110            3.71%         6,054,110                -
        资中心(有限合伙)
            小计                 6,054,110           3.71%          6,054,110                -

       注: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
严格遵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
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1,688,766    56.18%      -6,054,110       85,634,656      52.4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502,934    43.82%      +6,054,110       77,557,044      47.53%
       股份总数          163,191,700   100.00%                 -    163,191,7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
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                      王     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