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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思
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
下,公司继续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
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继佳                                        李良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