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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进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3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 “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
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
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
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
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