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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进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19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
草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内容、
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的检查等,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起草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
标。

       全体监事全面了解并审核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天健审【2023】3458 号),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08,224,821.08 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6.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9,318,254.62 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 12.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25,889,415.99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77%。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9,318,254.62 元,未分配利润为 425,279,359.68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110,105,705.7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
公 司 按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1,010,570.57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82,550,836.91 元 , 扣 减 本 年 度 执 行 2021 年 度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50,645,700.00 元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公司 可 供 分配 的 利 润 为
331,000,272.05 元,资本公积为 356,630,217.17 元。

    2022 年度,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163,191,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8,749,0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0 股,合计转增股本 73,436,26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236,627,965 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的余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
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
相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
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起草了《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3】3461 号《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及
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2 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新生产基地已于 2022 年 6 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于 2022 年 7 月陆续投产,
生产订单进一步有序排产中。2022 年下半年度,公司加紧了对营销网络建设的
布局和拓展。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房地产市场
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
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在全国各地分批购置或租赁了部分办公用房。

    同时,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
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
性发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部
分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
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当前,公司已经完成了重庆、永年、永康等地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
点的布局。为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对其他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
完毕,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
的原则,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达到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综
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
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因本议案涉及 3 名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之需,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3 年度,
公司在设备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可在上述
额度内使用,用于除买方信贷业务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
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具
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明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用途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市分行           5,500.00    买方信贷 5,500 万元

                                                   买方信贷 5,000 万元,除
  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               7,000.00    买方信贷外的其他融资
                                                   业务 2,000 万元
                                                   买方信贷 5,000 万元,除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7,000.00    买方信贷外的其他融资
                                                   业务 2,000 万元

    上述银行授信授权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与授信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
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
缓解客户短期资金压力,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
户的双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 2023 年第一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
指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
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
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
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40,000 万
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
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
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
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⑤公司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
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
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
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
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
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
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转股后股利的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
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
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
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享有约定的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
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⑤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⑧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

    ⑨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⑩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

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机构或人士

    ①公司董事会;

    ②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
元(含 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及一
  1                                           47,046.00               30,000.00
         体化大型智能压铸装备制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7,046.00               4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
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
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公司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公司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3)。此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
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462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
司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公司出具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