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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晶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16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
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
街道陆汇路 5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1.00                                              √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
认。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1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志萍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
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
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
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
年2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
             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1.00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
√,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
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
            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