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要
求,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案和
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杨德仁
2021 年 2 月 5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魏江
2021 年 2 月 5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胡旭微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