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隆基绿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MEITOKUTRADINGCO.,LTD将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产品、厂房及设备租赁、提供或
接收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2021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为人民币3,060万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MEITOKU
TRADING CO.LTD社长张宁的父亲张明华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的
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1
(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隆基绿能科 采购
向关联人采 技股份有限 水、电
协议价 1,200.00 403.45 1,358.71
购水、电和 公司及其子 和园区
园区服务 公司 服务
小计 1,200.00 403.45 1,358.71
隆基绿能科
销售产
技股份有限
品、商 协议价 100.00 4.89 392.95
公司及其子
向关联人销 品
公司
售产品、商
MEITOKU 销售产
品
TRADING 品、商 协议价 1,700.00 428.93 1,449.71
CO.,LTD 品
小计 1,800.00 433.82 1,842.66
隆基绿能科
房屋租
向关联人租 技股份有限
赁、设 协议价 60.00 47.78 191.31
赁房屋和设 公司及其子
备租赁
备 公司
小计 60.00 47.78 191.31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生额占 披露日
关联交易内 预计金额 额与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万 同类业 期及索
容 (万元) 金额差异
元) 务比例 引
(%)
(%)
向关联人 采购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采购商品/
水、电和 园区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1,358.71 1,300.00 100.00 4.52 不适用
接受劳务
服务 司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出售商品/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392.95 1,000.00 1.44 -60.71 不适用
提供劳务
司
向关联人 销售
MEITOKUTRADI 出售商品/
产品、商品 1,449.71 1,500.00 5.38 -3.35 不适用
NGCO.,LTD 提供劳务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 出售商品/
0 150 0.00 -100.00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事项系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企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业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公平、公正,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事项系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业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公平、公正,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注册资本:377,201.6757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
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
站系统运行维护;LED 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 388 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
人。
3、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二)MEITOKU TRADING CO.LTD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宁
注册资本:8000 万日元
3
主营业务:半导体设备,材料,消耗品等进出口。
住所: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 2-22-1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MEITOKU TRADING CO.LTD 社长张宁的父亲张明华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
内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
定,MEITOKU TRADING CO.LTD 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
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服务等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
联方对公司销售原材料、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对其他客户一致。
(二)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
4
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或被其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
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 璎 戴文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