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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晶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要求,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议案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合理的。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现
状、投资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
利益且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如实反应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不存在变
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能够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4,133.13 万元,
较预计增加 1,073.13 万元,增幅 35.07%,系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
属于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交易价格根据市
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
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
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或被其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系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
效考核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调动相
关人员积极性的基础上制定的。2022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方案制定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系在依据公司
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充
分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的基础上制定的。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
经由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制定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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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此外,公司建立并严格履行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所有担保均需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通过对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核查表明,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了关联
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九、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审阅,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担保事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对外
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杨德仁
                                                               2022 年 4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魏江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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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胡旭微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