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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晶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中晶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晏璎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文俊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获取募集资金专户相关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信息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不含现场检查报告和培训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范运作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告了《浙江
                    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预计 2021 年度
                    将与关联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1、已要求公司履行关联交易
                    子公司、MEITOKU TRADING CO.,LTD 发
                                                                决策程序对 2021 年度日常关
                    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并公
                    人民币 3,060 万元。而公司 2021 年度与上述
                                                                告;
                    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133.13
                                                                2、要求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万元,较预计增加 1,073.13 万元,实际关联
                                                                予以高度关注,监督公司进
1、信息披露         交易金额超预计总金额达三百万以上且占净
                                                                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并督促
                    资产比例已达 0.5%,但尚未达到 5%。根据
                                                                公司强化关联方识别及关联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应
                                                                交易金额测算的程序,防范
                    进行披露,但因公司相关人员未及时发现与
                                                                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严格按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其预计总金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额,且达到需披露的要求,未及时履行关联
                                                                市规则》履行相关流程。
                    交易决策程序并公告。
                        上述 2021 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超
                    出年初预计金额的部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确认。
2、公司内部制度的
                                       无                                 不适用
建立和执行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
                                       无                                 不适用
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
                                       无                                 不适用
使用
6、关联交易                   详见“1、信息披露”                  详见“1、信息披露”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
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
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
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徐一俊、徐伟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隆基股份、张明华等其他股东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3、持有公司股份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是             不适用
  份限售承诺
  4、发行人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6、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7、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
                                                           是             不适用
  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发行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改情况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 表 人 签
名:

                       晏 璎                      戴文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