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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2022-05-12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每日上
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浙江中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晶科技”)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胡旭微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深主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
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Zhejiang MTCN Technology Co., Ltd.
    (3)设立日期:2010 年 01 月 25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5)股票上市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中晶科技
    (8)股票代码:003026
    (9)法定代表人:徐一俊
    (10)董事会秘书:李志萍
    (11)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12)邮政编码:313100
    (13)联系电话:0572-6508789
    (14)传真:0572-6508782
    (15)互联网地址:www.mtcn.net
    (16)电子信箱:ir@mtcn.net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1、《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情况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旭微女士:
    胡旭微女士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
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胡旭微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电话参会方式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胡旭微女士认为公司本次实施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该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
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项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电话:0572-6508789
       联系传真:0572-6508782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
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
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选择一
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胡旭微
                                                 2022 年 5 月 1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
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全文、《浙江中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胡旭微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填写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授权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授权委托股东持股数: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