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中晶科技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隆基绿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产品、提供或接收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为人民币1,526.76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涉及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
2、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别 额(万元)
原则 额(万元) (万元)
向关联方采
购商品、水、 隆基绿能及其 采购水、电及园 市场
1,500.00 345.02 1,522.97
电及园区服 子公司 区服务费 价格
务费
向关联方销 隆基绿能及其 市场
销售产品、商品 1,500.00 0.00 3.79
售产品、商品 子公司 价格
小计 3,000.00 345.02 1,526.76
注: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
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关联人 披露日期
别 内容 额(万元) (万元)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2022 年 4
月 26 日于
向关联方采 采购水、 巨潮资讯
隆基绿能及 网《浙江中
购水、电和 电及园区 1,522.97 2,200.00 94.63 30.77
其子公司 晶科技股
园区服务 服务费
份有限公
司关于确
认 2021 年
度日常关
联交易及
2022 年度
向关联方销 日常关联
隆基绿能及 销售产
售产品、商 3.79 100.00 100.00 96.21 交易预
其子公司 品、商品
品 计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2-0
09
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注册资本:541,295.270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
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
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642,600.88
万元,净资产为5,827,268.8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8,703,508.82万元,
净利润为1,097,607.19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隆基绿能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相关规定,隆基绿能为
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隆基绿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
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服务等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
联方对公司销售原材料、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对其他客户一致。
3
(二)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管理层依据公司董
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协议自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
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
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
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因此,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
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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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被其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出
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
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 璎 戴文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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