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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晶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晶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晏璎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文俊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获取募集资金专户相关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信息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不含现场检查报告和培训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2 月 24 日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票相关规定及违规案例的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
                                       无                         不适用
建立和执行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
                                       无                         不适用
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
                                       无                         不适用
使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
要事项(包括 对外
投资、风险投 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 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
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
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 、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 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徐一俊、徐伟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隆基股份、张明华等其他股东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
3、持有公司股份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是             不适用
份限售承诺
4、发行人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6、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7、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
                                                         是             不适用
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发行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改情况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 璎                     戴文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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