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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祖名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安吉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
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祖名”)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2 号)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0 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5.1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361.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851.6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0,509.9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672
号”《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项目备案代码         项目环评情况
                                 投入金额
年产 8 万吨生鲜
                                               2019-330523-13-03- 安环建(2019)
豆制品生产线技       36,163.89     33,987.16
                                                       028503-000         72 号
改项目
豆制品研发与检                                 2019-330523-13-03- 安环建(2019)
                      6,522.78      6,522.78
测中心提升项目                                         028762-000         71 号
  合 计              42,686.67     40,509.94                    -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
  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
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吉祖名使用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须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
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
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
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
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者安吉祖名名义设
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
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
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
行”)认为:祖名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一创投行对祖名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4、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