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
4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6日9:15-15:00。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蔡祖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3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75,8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59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总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人) 18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5,823,000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60.7653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1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副总经理王茶英女士因个人原因未
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许慧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高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迁建厂房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75,823,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75,823,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上述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不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涛、孙金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