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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祖名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蓥)2021-04-20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蓥,作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 2020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重大事项出具了

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0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

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 2 次。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
                     第三届董事会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14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3、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免去张建秋公司独立
                     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5 日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2、关于选举赵新建为公司独
                                    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 目部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分内容的独立意见

    三、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勤勉尽责,

在 2020 年度共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5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内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

情况。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及时地学习法律法规、政策、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规章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本人通过持续学习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加深对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规范

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0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2020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2020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配合及支持,

感谢公司股东给予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信任与支持。2021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

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蓥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