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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祖名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在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
     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
     联交易、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
     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
     会在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均为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方式

                                          1、审议《公司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0 年 2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4、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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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14 日     第八次会议    会议   5、审议《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1、审议《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
        月 14 日     第九次会议    会议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0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3
        月 20 日     第十次会议    会议   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的议案》


                                          1
       2020 年 9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4                                        1、审议《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月 15 日    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 2020 年的决策程序、内
    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
    系,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
    并有效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没
    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
    行了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
    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或资产流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
    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仔细交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
    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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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落地。综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四)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
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
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

    (五)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
法依规行使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履职、合法经营、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督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1 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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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
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利
润分配实施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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