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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祖名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0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在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

     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

     联交易、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

     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

     会在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方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号                          式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
                                 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1 年   第三届监
                        现 场 结 议案》
1    1 月 14   事会第十
                        合通讯   4、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
     日        二次会议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
                                 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第四届监
                        现 场 结
2    2 月 1    事会第一          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合通讯
     日        次会议
                                  1、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第 四 届 监
                         现 场 结
3    4 月 19 事 会 第 二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
                         合通讯
     日      次会议               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1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5、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1、审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
                                  10.2、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方案》
                                  11、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 年 第 四 届 监
                        现 场 结 的议案》
4   8 月 20 事 会 第 三
                        合通讯   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日      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第 四 届 监
5   10 月 27 事 会 第 四 通讯     1、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次会议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 2021 年的决策程序、内

    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

    系,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

    并有效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没
                                       2
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和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后认

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

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公

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仔细交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有违反财

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

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落地。综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四)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

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
                                   3
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

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

(五)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

法依规行使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履职、合

法经营、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

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利

润分配实施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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