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新建)2022-04-20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新建,作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1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于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不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2021 年 1
会第二十三 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4 日
次会议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
立意见;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2 1、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会第一次会 同意
月1日 财务总监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 4
会第三次会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月 19 日
议 和独立意见;
6、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2021 年 8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同意
月 20 日 会第四次会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议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三、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勤勉尽责,
在 2021 年度共出席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及时地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公司以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内审
部门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
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认真督促年报的编制工作,与
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年报编制的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公司
年报及审计报告等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
七、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2021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2021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配合及支持,
感谢公司股东给予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信任与支持。2022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
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新建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