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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祖名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发展现状、持续经营能力
相适应,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研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论证了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内容,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决策程序
科学、审慎。综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为公司服务多年,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
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核查通过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
分、恰当,因此同意续聘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实际调研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
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
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情况,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往来之外,不存在公司
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安吉祖名担保外,无其他对子
公司的担保及对外担保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严格贯彻执行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是在公司
开展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
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
资产的实际情况,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且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于建平、赵新建、丁志军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