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2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中瓷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瓷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瓷电子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20 年度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
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水
电气/接受劳务、租赁、代缴社保公积金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上年度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1,410.29 万元。
(二)2021 年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1 年,公司预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不超过如下额度: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 2021 年合同签订额 上年发生额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类别 称 或预计金额(万元) (万元)
原则
向关联人 中国电科 设备、水电气、原
市场定
采购/接受 及其下属 材料、劳务、设备 10,000.00 3,160.15
价原则
劳务 单位 租赁等
向关联人 中国电科 市场定
产品、劳务等 25,000.00 8,250.14
销售/提供 及其下属 价原则
1
劳务 单位
(三)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的关联交易预计,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通过,并业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与实际发生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同类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交易金 额与预计
关联方名称 预计金额
易类别 容 金额 额的比 发生额差
例 异
中 电国 基北 方有
销售商品、
销售 限 公司 及其 下属 8,185.53 10.03%
提供劳务
单位
中 国电 子科 技集
团 公司 第二 十九
销售 销售商品 35.12 0.04%
研 究所 及其 下属
单位 20,000.00 -58.75%
中 电科 技集 团重
销售商品、
销售 庆 声光 电有 限公 26.39 0.03%
提供劳务
司及其下属单位
中 电博 微电 子科
销售 技 有限 公司 及其 销售商品 3.1 0.00%
下属单位
中 电国 基北 方有 购买商品、
采购/租
限 公司 及其 下属 接收劳务、 2,463.04 4.27%
赁
单位 代收付款等
中 电博 微电 子科
采购 技 有限 公司 及其 购买商品 0.27 0.00%
下属单位
中 电科 电子 装备 购买固定资
采购 集 团有 限公 司及 产、无形资 465.49 20,000.00 6.59% -84.20%
其下属单位 产
中 电网 络通 信集 购买固定资
采购 团 有限 公司 及其 产、无形资 180.60 2.56%
下属单位 产
采购/接
中 国电 子科 技财 利息费用、
受劳务 50.75 75.57%
务有限公司 收入等
等
合计 11,410.29 40,000.00 -- -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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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方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当时的业务情
况、生产计划、市场需求等因素测算的上限金额,较难实现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准确预计,受实际情况、客户需求等的影响,公司关联交易
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的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
常经营及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2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陈肇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
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
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
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
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中国电科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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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采购、销售交易主要系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材料和销售陶瓷外壳
产品交易,关联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依据标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 2021 年的经营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
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基于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
定价依据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三)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该等关联交易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有利于公司经营。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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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
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履行了
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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