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中瓷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瓷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中瓷电
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1 号)核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6.6667 万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2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37,302.7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0]0008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消费电子陶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3,309.58 33,309.58
2 电子陶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05.19 3,524.15
3 补充流动资金 8,282.61 469.04
合计 45,997.38 37,302.7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
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
产保值增值。
2、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
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前
述额度内。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
/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拟购买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
前提下,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
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
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
失。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
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
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中瓷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司 维 赵丽丽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