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有星2022-04-22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有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1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积极出席会议、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2021 年度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7 0 7 0 0 否 3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各议案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严谨、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对 2021 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在会议出席及审议议案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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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在召开董事会会议
前积极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了解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各议案的
表决以及相关决策进行充分准备,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同意
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同意
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同意
2021 年 4 第一届董事会第 案
月 20 日 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同意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同意
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同意
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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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同意
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同意
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同意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同意
程》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同意
可意见
2021 年 6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
同意
月 21 日 十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 2021 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同意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2021 年 8 第一届董事会第 同意
立意见
月 20 日 十一次会议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同意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提名卜爱民、高岭为公司非独立董
同意
月 22 日 十三次会议 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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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并充
分发挥法律专业领域优势,就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同时对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电话和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
可能涉及的法律隐患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防患于未然。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出席
了相关会议,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提名与审议;讨论并审
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等,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
任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了解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情况及各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公司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
发展状况,定期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利用自身法律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
立、客观地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信息披露的有效监督与管理
2021 年度本人及时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核查,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年度
报告编制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指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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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和
全面风险管理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审
核作用。
3、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提高自身认知和理解,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的履职情况,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报告人:李有星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