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4年比1993年增长(%) 营业收入(万元) 107,238 105,412 78,776 1.73 利润总额(万元) 14,236 13,042 7,415 9.16 税后利润(万元) 13,142 11,668 5,237 12.63 资产总额(万元) 248,028 192,161 101,833 29.07 股东权益(万元) 98,283 80,130 20,136 22.65 每股净资产(元) 4.80 5.81 3.77 -17.38 每股税后收益(元) 加权股本 0.62 0.97 0.98 -30.93 年末股本 0.64 0.85 0.98 -24.71 每股红利(元)(注1) - 0.50 0.49 - 股东权益比率(%) 39.63 41.70 25.90 -4.96 净资产收益率(%) 14.73 14.50 26.00 1.59 注1:本公司1994年度每股红利待股东大会确定分配方案后公告。 二、年度分配情况 关于本公司年度分配情况,董事局将另行披露。 本公司将于1995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时在中国深圳市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28楼召开第十届股东大会,详情见今日本报。 三、1994年业务回顾 1994年国家继续加强宏观调控,紧缩银根,房地产和工业品市场继续受到影响。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本集团迎接挑战,实施跨地域经营、专业化协调的战略,完成税后利润达13,142万元,比1993年增长12.63%。 工业:本集团被深圳市政府评为深圳市“三超”企业工业类第13名。纺织企业的规模效益优势日趋明显,已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湖北天门金田纺织公司继续发挥纺织原料供应地的优势,取得可喜业绩,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并获得第五届全国“经营之光”奖;丰富染织公司在提高牛仔布等产品质量及打开销路方面进展顺利。其它各纺织公司克服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等困难,利润完成情况良好。 金田磁技术公司积极开辟国外和国内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全年销售收入稳步提高。 1994年本集团工业品销售收入达到42.726万元,占总销售收入的39.81%。 房地产开发:面对1994年低迷的房地产市场,金田集团下属各房地产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转为参与包括安层工程在内的多层房地产开发,加强物业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深圳金田房地产公司1994年凭借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所建楼字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优良质量,并获银行按揭支持,顺利出售了大部分单位,创造了较好业绩并荣获“中国房地产综合效益百强企业”第23名,以及深圳市最大房地产企业第19位;物业管理工作亦得到进一步完善,树立了良好形象。集团新办公大楼金田大厦正式交付使用,建筑质量评为优良。 上海金田实业(华东)有限公司把工作重点放在开发多层高级内销公寓方面,所开发的“大上海国际花园”按时按质交付使用,在当地金融界的大力支持下,售楼工作进展顺利,形成了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 厦门、汕头和天津等地分公司亦顺利完成了董事局下达的利润目标。1994年本集团房地产收入达到37,447万元,占总销售收入的31.92%。 商贸服务: 商贸服务体系通过存优汰劣,继续走规模经营的道路。进出口贸易公司在原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远洋贸易,磁盘、纺织品贸易已形成“前店后厂”的经营格局。小汽车出租公司等企业利润稳定增长。零售业合作经营及网点设置进展顺利。1994年本集团进出口贸易收入为24,963万元,占总销售收入的23,28%;服务业收入为2,103万元,占总销售收入的1.96%。1994年本集团荣获深圳市50家综合实力最强企业集团第16名、全国最大300家股份制企业之一。 实际经营结毛与8利预泊的差异说明:一九九四年度本集团完成税后利润计划的81.12%,但仍比一九九三年度增长12.63%。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在一九九四年度对财税制度改革一步到位,本集团一九九四年初计划仍定在较高的增长幅度上,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影响因素: 1.一九九四年度,由于纺织生产原料棉花的减产,造成棉花价格上升66.38%,使本集团所属纺织工业企业成本大幅度上扬。 2.汇率并轨政策造成原已签订的进出口合同难以履行或导致损失。 3.国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政策的变更造成本集团近千万元的损失。 4.由于竣工验收报告时间的推迟,使得九四年度已竣工的金田大厦和金枫花园等项目无法结转利润。 配股资金运用说明:1994年,本公司增资扩股,扣除有关费用后,合计实收股款74,000,000元。按配股说明书中的资金运用计划,拨付2,000万元投资于金田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竞投出租车牌及购买车辆设备;2,000万元用于本公司新办公搂(金田大厦)之内外装饰;2,000万元用于支付金源、金安、金福大厦工程款;1,400万元作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营运资金。 四、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4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见附表1) 2.持有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农行信托投资公司 17,325,000 8.46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及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非流通股(股) 黄汉清 董事局主席 96,985 孽名熙 董事局常务副主席兼总裁 6,000 符永江 董事局副主席 0 管同科 董事局副主席 6,018 沈一钢 常务董事兼财务总监 91,756 黄庆长 常务董事兼副总裁 37,203 何维庆 董事 6,945 杨伟东 董事 16,430 孟昭勤 董事兼副总裁 6,000 胡锡兰 董事兼华东区总经理 6,000 晏绍华 董事 6,000 封力 首席监事 6,000 候梓泉 监事 0 孙甫仁 监事 0 六、重要事项 1.本集团下属之深圳市金田五金建材公司与香港广泰置业有限公司诉深圳富豪商场有限公司及深圳锦宜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发展中心大厦纠纷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11月17日以(1994)深中房初字第059号民事判决书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给付原告所欠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合计港市13,661,619元及上述款项之相应利息。两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本案正在二审之中。 2.1994年12月,本公司注册名称由“深圳市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ENZllEN GINTIAN INDUSTRY CO.LTD”相应更改为GINTIAN INDUSTRY (GROUP)CO.LTD”同时公司总部迁往金田大厦,本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56号泰山大厦3楼”更改为“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23-26楼”。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介绍 名 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上海金田实业(华东)有限公司 上海 100% 成都金田实业(华西)有限公司 成都 100% 天津金田实业(华北)有限公司 天津 100% 武汉金田实业(华中)有限公司 武汉 100% 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海公司 上海 100% 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汕头公司 汕头 100% 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惠州公司 惠州 100% 天津市金田房地产公司 天津 100% 上海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 上海 100% 深圳市金田进出口贸易公司 深圳 100% 深圳丰富染织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55% 深圳金美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深圳 80% 湖北天门金田纺织工业公司 天门 51% 深圳银田纺织丝绸制衣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深圳 100% 深圳蜡扎染服装有限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广发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纺织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磁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五金建材公司 深圳 100% 金田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深圳 49% 深圳南海渔村酒楼有限公司 深圳 50% 深圳市金田商场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小汽车出租股份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设计事务有限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工贸有限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金田印务有限公司 深圳 100% 香港合定有限公司 香港 100% 美国金田实业有限公司 美国 100% 波兰金田实业有限公司 波兰 100% 华美加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 85% 八、1995年业务展望 1995年本集团将按照规模经营、多元化发展、跨地区扩张、专业化协调的经营方针,以工业、多层房地产开发、商贸服务为支柱,调整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对国内业务按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华中五大区域性公司和深圳房地产公司、进出口公司、金田磁技术公司、投资公司四个专业公司划分,进行区域化、专业化运作,分块分线管理,强化集中调控,努力提高经营效率和单位资产的使用效率,从而大幅度提高现有资产质量,继续朝着多元化、集团化、现代化的跨国公司迈进。 工业企业将通过调8布局、优化结构,进一步提高竞争力。纺织企业将继续内迁,以降低成本,并扩大原料基地和建立金田纺织工业城;金田磁技术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国内外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房地产业务继续以包括参与安居工程在内的多层房地产开发为主,年开发量将达到33万平方米,重点发展大上海国际花园第四期工程及深圳金田广场;加强物业管理,树立金田物业的良好形象。 集团的商业将与所开发的物业相互配套,重点发展一批连锁超市、平价市场,在深圳、上海、广州、武汉等地逐步形成规模经营;进出口贸易将在继续配合本集团纺织品和磁片销售的同时,向专业化、多元此、远洋化发展并开展名牌代理服务。 九、其它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中文名称: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INTIANINDUSTRY (GROUP) CO.LTD 法人代表:黄汉清 总裁:蔡名熙 所在地:中国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23-26层 电话:0755-5573548 电传:420327 SHTIS CN 邮编:518010 传真:0755-559204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上市交易编号:金田A股:0003 金田B股:2003 会计师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均富柏彬会计师行 财务顾问 安达信公司 2.公司资料查询方式: 公司资料置备于公司金融证券部,每周五下午2:00-4:00接待查询。 股份事务代表:卓宾 张锡田 地址:深圳市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二十四楼金田公司金融证券部 电话:0755-5573548-32406 图文传真:0755-5592045 邮政编码:518010 十、经审核之财务报告及附注: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财审报字(1995)第A366号 审计报告书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本部附属公司及部分联营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利润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我们的审计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查帐规则和公认的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内部控制制度遵守情况的检查和会计记录的抽查、通函询证、抽盘实物资产,以及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 我所认为,上述已审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表达了贵集团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焕生 中国往册会计师:高德惠 中国 深圳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注1.公司概况 本公司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八八年二月八日成立,领取深民法字0007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日经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经复(1994)381号文件批复同意,由原深圳市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 本公司采用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期间以每年一月十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2)存货计价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分别按实际成本,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按五五摊销法或一次切销法报销。 各类存货盘盈、盘亏、报废、结转管理或营业费用处理。 (3)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商誉 按10年摊销 小汽车牌照使用权 按40年摊销 递延资产 按10年摊销 开办费 按10年摊销 (4)收入实现条件: 商品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所有权转移买方,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劳务销售:以劳务已经提供,收取款项的证据已经取得时,作为营业收人实现。 商品性房地产产品以开发完工,商品已经移交,发票或帐单已提交买方后,作为销售收入实现。 (5)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析旧方法 a.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b.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5%)制定其析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5年 2.71% 机器设备 10年 9.5% 电子设备 5年 19% 运输工具 6年 15.83% 其他设备 5年 19% (6)外币换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记帐汇率采用调剂汇率,帐面汇率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年终对外币货币性项目按市场调剂汇率调整,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列入本年损益。 境外附属公司本年编制折合人民币财务报表时,所产生的“货币换算差额”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末分配利润”项目之前。 (7)合并报表编报基础: 集团直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将集团内投资,内部往来、存货购销及其利润等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非控股联营企业,对持股在25%以上的按权益法调整长期投资,25%以下企业按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 94年度新注册的,停业的,以及承包经营的直属及控股企业,末列入本年度合并报表。 (8)坏帐准备: 按年末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货款、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的1%提取。 附注3.存货余额构成 类 别 金额RMB 原材料 34,715,208.82 低值易耗品 639,487.19 在制品 5,947,465.44 产成前 21,979,075.94 外购商品 20,615,978.43 委托加工材料 6,407,606.17 开发成本 455,054,700.80 开发产品 81,257,501.99 预付工程款 272,716,474.10 其它 1,147,909.87 合计 900,481,108.75 附注20.每股净利 (1)根据本年末净利润与发行在外的204,790,543股计算,每股净利润为人民币0.64元。 (2)根据年度净利润与加权后发行在外195,481,825.50股计算,每股净利润为人民币0.67元.年度配售股数18,617,439.00.认购截止日7月5日,享有6个月分利权. 附注21.或有负债、或有损失 1.长期投资所列对全资附属公司深圳金田工贸公司投资计624,160.191元,该附属公司本年初已停业,未列入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上年会计报表列示累计亏损额达1,455,300.87元。可能形成清算损失。 2.应收帐款所列全资附属深圳金田五金建材公司前任总经理、付总经理遗留事项所涉6,519,434.15元,自1992年挂帐至今,五金建材公司已经或准备诉诸法律。 3.其他应收款所列深圳五金建材公司应收深圳鹏图公司应交发展中心大厦第二层上年租金6,918,690.24元,以及深圳富豪服装商场应交发展中心大厦第三层上年租金3,858,t87.24元,所涉租赁纠纷,五金建材公司已经诉诸法律。 4.全资附属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深圳市五洲实业股份公司,合作开发之“五新花园”项目,因须集中资金于其他项目,已于1995年元月30日签约退出,本公司在该项目原已投入730万元,可收回480万元,估计损失250万元。 附注22.其他重要事项 1.附属深圳金田房地产公司本年度尚有已竣工之金田大厦、金枫花园等房产项目,因工程结算等方面的原因末进行利润结转。 2.本年度发展中心大厦2.4层租赁项目,金田五金建材公司应收租金23,476,612.78元,应付租金17,301,982.17元,应收大于应付6,172,630.61元,由于收付均末实际发生,租赁纠纷业已或准备诉诸法律,年度报表没有记载以上应收应付金额。与此租赁纠纷相关之递延资产所列发展中心大厦借款利息8,712,182.31元,发展中心大厦四层装修费4,101,119.00元,都与上述租赁业务纠纷相关,本期未予摊销。 3.本年度尚未计列已售房产的土地增值税。 4.金田公司本部原附属贸易部于本年初独立注册成立金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为本年度合并报表附属公司之一。 十一、备查文件: 1、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均富柏彬会计师行审核的财务报表; 2、载有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签字的1994年度报告原文; 3、变更后之本公司营业执照原本。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