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物业: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08-1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S*ST 物业 *ST 物业B 编号:2009—48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8 月31 日(周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2009 年8 月24 日(周一)下午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
按照深圳证监局《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9〕48 号)的要求,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
案。
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土地市场的变化,为提高公司的
经营决策效率,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请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就土地购置事宜的投资决策权限授
权如下:
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项
目用地,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做出决
定:
1、购地款项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购置土地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且购置土地
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近期资产负债率相比,提高幅度不超过
5%。
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0 年12 月31 日。
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09 年8 月25 日至8 月28 日工作日9:00—16:30
2009 年8 月31 日上午8:30—9:10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2 层董事会办公室;3
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 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刚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8 月13 日4
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
委托权限:对以下议题代为投票:
1、审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日期:2009 年8 月31 日“深物业”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期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