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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物业:董事会决议公告2009-08-1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S*ST 物业 *ST 物业B 编号:2009—46 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 年8 月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 年8 月12 日上

    午9:30 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8 人,独立董事查振祥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晓帆对本次

    会议议题均投赞成票。公司监事、主管财务工作的王航军副总

    经理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009 年1—6 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6,738,584.88 元,

    净利润106,297,227.83 元,每股收益0.1962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按照深圳证监局《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9〕48 号)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定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

    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土地市场的变化,拟提请股东

    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就土地购置事宜的投资决策权限授权如

    下:

    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

    项目用地,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做

    出决定:

    1、购地款项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购置土地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且购置

    土地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近期资产负债率相比,提高幅度

    不超过5%。

    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0 年12 月31 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四)、审议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定于2009 年8 月31 日(周一)上午9:30 在深

    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召开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9 年半年度报告;

    (二)、《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四)、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8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