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深物业A: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2009-10-2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股票简称:S 深物业A 编号:2009—85 号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公司于2009 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公告》(下称“《实施公告》”)。
现对《实施公告》做更正如下:
一、《实施公告》“重要提示”中披露了以下内容: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改股份变更登记日:2009年10月
29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9年10月30日
5、2009年10月30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
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10月30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股票简称由“S深物业A”变更为“深物业A”。该日公司股票不设涨
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因本公司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现将上述披露内容更正为: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改股份变更登记日:2009年11月2
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9年11月3日
5、2009年11月3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11月3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股票简称由“S深物业A”变更为“深物业A”。该日公司股票不设涨
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二、《实施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中
披露了以下内容:
(二)、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
截至2009年10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因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把原定的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29日误
写为2009年10月28日,且因本公司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现将上述
披露内容更正为:
(二)、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
截至2009年11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实施公告》“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中披
露了以下内容: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9年10月28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9年10月29日 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9年10月30日
1、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帐日期;
恢复交易3、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4、股票简称变更为“深物业A”;
5、该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9年11月2日
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
指数计算交易。 正常交易
因本公司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现将上述披露内容更正为: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9年10月28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9年10月29日
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的更正公
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修订公告
继续停牌
4 2009年11月2日 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9年11月3日
1、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帐日期;
3、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4、股票简称变更为“深物业A”;
5、该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恢复交易
4 2009年11月4日
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
指数计算交易。 正常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09 年10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