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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深物业A:股份结构变动公告2009-11-0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编号:2009—88 号

    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重要提示

    1、2009年10月21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全文)》,

    2009年10月28日刊登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9年10月29日刊登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修订公告》。

    2、2009年11月3日,本公司A股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S深

    物业A”变更为“深物业A”。

    3、2009年11月3日,公司A股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

    指数计算。

    4、2009年11月4日开始,公司A股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纳入指数计算。

    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2

    告如下:

    一、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 改革后

    项目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项目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388,948,563 71.79%

    一、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合计

    353,305,956 65.21%

    (一)国家持有股份 323,747,713 59.75%

    (二)境内法人持有股

    份

    65,200,850 12.04%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152,850,612 28.21%

    二、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合计

    188,493,219 34.79%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91,391,300 16.87%

    其中:人民币普通

    股

    127,033,907 23.45%

    境内上市外资股 61,459,312 11.34% 境内上市外资股 61,459,312 11.34%

    三、股份总数 541,799,175 100.00% 三、股份总数 541,799,175 100.00%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

    占股改后总股

    本比例

    可上市

    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深圳市建设投

    资控股公司

    54.36% G+36 个月后

    深圳市投资管

    理公司

    9.494% G+36 个月后

    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

    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

    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

    之十。如违反前述承诺卖出股票,则将所得之资金

    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其他非流通股

    股东

    单一持股低于

    5%

    G+12 个月后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未偿还垫付的非流

    通股股东所持之股份不得上市交易。

    注:G 日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之首个交易日。

    注:除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下称:建设控股)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下称:深

    投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外,其他15家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1.49%的股份,

    均未明确表示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根据股改承诺,由建设控股代上述15家非流通股东支

    付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上述15家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建

    设控股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并取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书面3

    同意。

    三、方案实施前后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本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不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不变。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说明书(修订稿全文)》;

    2、《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公告》;

    3、《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