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2009-11-0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09—90 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 年10 月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 年11 月6
日上午11:00 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主管财务工作的王航军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转让华晶玻璃瓶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
称:深业地产)持有深圳市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下称:华晶
公司)15.83%股权。本公司委托了深圳方达会计师事务所、中
联评估有限公司对华晶公司进行审计与评估。经审计,截止
2009 年3 月31 日,华晶公司总资产182,205,146.57 元、总
负债260,513,193.33 元、净资产-78,308,046.76 元;经评估,
华晶公司总资产199,863,272.32 元、总负债260,513,193.33
元、净资产—60,649,921.02 元。华晶公司的财务状况显示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本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向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深业地产持有的华晶公司15.83%股权,拟转让价格为155
万元人民币。
本议题之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交易将盘
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使公司能够重点发展主营业务,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2.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所涉及的评估方法合理,交易
价格公允;交易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 3.公司对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
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位控股股东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本公司拟定了《深圳市物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主要目
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的管理,保证
公司内幕信息不被滥用,维护证券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华晶玻璃瓶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
知情人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9 日